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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低廉保费,高额保障
您可依个人的需求弹性规划,以低廉的保费,满足生活高额保障的需求。
双倍给付,多重呵护
除意外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外,我们更提供全残双倍给付,保证您的生活品质。
保额递增,超值享受
按期续保且无理赔,保额自动增加首次投保保额的5%,增加后的保额最高至首次投保保额的130%,提供更超值的安全保障。
时时刻刻,相伴左右
保险期间内任何时刻,均可拥有意外保障,天天享有安心无虑的生活。

投保条件:
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均为一年

续保年龄:
最高续保年龄为65周岁(含)

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残疾,本公司将按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身故和残疾二项责任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保额为限。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全残,本公司除将给付残疾保险金外,再按保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按期续保增额优惠:
按期续保且无理赔记录,每次续保时按首次投保保额的5%自动增加,增加后的保额最高为首次投保保额的130%。保额的自动增加不影响续保保费的计算。
建议搭配「国民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责任免除: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 投保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 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或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 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六、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治疗、药物过敏导致医疗事故;
七、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八、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
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九、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事故;
十、 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本网页的说明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请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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