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健康与财富,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两大要素。
如果把人生比作一艘正在汪洋大海中航行的船,癌症等重大疾病就是埋伏在航线周围随时可能把船卷入漩涡的巨浪暗礁。如今由于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生活压力和不良生活习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重疾的发病率已显著提高。重大疾病不再是某个人生命中的一次偶然,而是每个人生命中都必须考虑和计算的成本!「嘉禾幸福赢家终身理财保障计划」帮助您未雨绸缪,分散风险。
我们生活在一个财富迅速膨胀的时代,财富帮助我们应对人生风雨、赡养父母抚育子女、旅行异域感受别样风情、提早退休享受人生。所谓君子爱财,理之有道,「嘉禾幸福赢家终身理财保障计划」帮助您实现财富梦想,享受自在人生。
拥有健康,拥有财富,拥有生命的光彩!
产品特色:
保额随需选 重疾心安然
「嘉禾幸福赢家终身理财保障计划」涵盖了癌症等在内的35种常见多发重大疾病,重疾保障范围广。重疾保障金额选择小于等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额外保险金额之和。客户一旦发生重疾赔付后,即使保额归零,账户价值依然有效,不影响账户价值,延续客户的投资收益。
理财兼保障 全面亦稳健
「嘉禾幸福赢家终身理财保障计划」集重疾、身故保障和投资理财于一体,让您在拥有适当风险保障的同时,享受我公司专家理财团队的投资成果,既稳健又全面,满足您多方面的需求。
持续多奖励 投资保收益
「嘉禾幸福赢家终身理财保障计划」特别设计了持续奖励,只有客户长期持有并年年投资就可得到每年基本保费2.1%至3%的高比例奖励。为保障客户利益,本计划设计了2.5%的保底收益,让您投资更安心。
领取随心意 财富自由行
「嘉禾幸福赢家终身理财保障计划」结合您的自身财务规划和需求选择交费和部分领取,您可以在需要的时候,随时申请部分领取账户价值,对自己资产进行规划,有效管理,实现财务自由。若您因任何因素暂时无法支付期交保险费,只要您当时的账户价值足以支付风险保险费,便可以继续享受保险保障,保单继续有效。
「嘉禾财智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历史结算利率
月份 |
日利率 |
折算成年化利率 |
2008年02月 |
0.00015448 |
5.80% |
2008年01月 |
0.00015448 |
5.80% |
2007年12月 |
0.00015085 |
5.66% |
2007年11月 |
0.00014930 |
5.6% |
2007年10月 |
0.00014930 |
5.6% |
2007年09月 |
0.00014930 |
5.6% |
2007年08月 |
0.00014020 |
5.25% |
2007年07月 |
0.00013420 |
5.02% |

保险责任:
(一) 身故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90天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退还已交保险费与已领走的所有部分领取金额之间的差额。)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额外保险金额+账户价值
(二) 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后,若被保险人首次患上符合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将按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一经给付,将按给付的金额相应降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额外保险金额,但主合同的账户价值不受此影响。
注:自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内首次患上符合本条款定义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无息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
责任免除: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疾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
八、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遗传性疾病;
注:身故保险责任的责任免除条款为“一”至“七”项,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的责任免除条款为“一”至“六”项和“八”项。若被保险人因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导致身故或患上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若被保险人经输血导致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而患上重大疾病的,则本公司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重大疾病种类:
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 瘫痪—永久完全
16、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6、 严重多发性硬化症—须永久不可逆性的丧失自主生活能力
27、 脊髓灰质炎 —须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肢体瘫痪
28、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须符合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衰竭的四项指标
29、 严重类风湿关节炎—确认已经达到类风湿关节炎功能分级III级以上的功能障碍
30、 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符合WHO诊断标准定义III型至V型狼疮性肾炎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31、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须提供确定为经输血引起的HIV感染的相关证明
32、 Ⅰ型糖尿病—需持续性地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并同时伴有指定并发症
33、 克隆病—确诊并已经有瘘管形成须伴有肠梗阻或肠穿孔
34、 植物人状态—创伤60天后的头部创伤昏迷评分小于6分
35、 严重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经药物治疗和胸腺切除治疗一年以上病情仍无法控制(眼肌型重症肌无力除外)
备注:“1”至“25”项所列重大疾病名称及疾病定义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为扩大保障范围,“26”至“35”项重大疾病名称及疾病定义由本公司自行制定使用。
投保范围:
凡投保时年龄在零周岁(出生满三十天)至六十五周岁之间,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
终身
交费期间:
主险:10年、20年、30年、交至60周岁、终身
附险:附加险保险期间内
账户价值示意图:
账户价值是万能寿险的核心,账户价值会随着保费交纳,每月结算利息,持续奖励的发放而增加,也会随着部分领取,每月死亡及重疾风险保险费的收取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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